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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水运事务中心
12月6日,衡阳市水运事务中心为湖北籍船舶“襄阳顺达1168”签发了湖南省首张全国船舶通检互认证书,标志着湖南省在全国船舶通检互认方面取得了零的突破,也标志着全国船舶通检互认机制在湖南省正式落地实施。
衡阳市水运事务中心验船师(右)对船舶进行检验。
5日下午,衡阳市水运事务中心在接到“襄阳顺达1168”船主的电话申请后,第一时间受理了该船的检验申请,迅速派遣验船师对“襄阳顺达1168”船舶,按照通检互认检验项目表进行逐一检验,并指导船主对该船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6日上午,经复检合格后,签发了湖南省首张全国船舶通检互认证书。
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工作,旨在深化船检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为水运行业降本提质增效。以前船舶不在船籍港检验时,需要将船开回船籍港所在地,或需要船籍港船检机构派遣验船师前往检验地,检验完成后回港换发证书,检验周期长,检验效率低;现在,船舶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工作站和示范点范围内选择合适的船检机构进行检验发证,极大地节约了船舶待检时间和营运成本。衡阳作为湖南省的三个全国船舶通检互认示范点之一,目前已正常受理符合通检互认范围内的外省籍船舶检验工作。衡阳市水运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协作,加强船舶检验的便捷化建设,为船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水运行业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